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1 · 6855人看过
导读: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ArticleTitle}

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那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宣告死亡的证明;

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

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这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由交警部门处理。最后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认定工伤。否则,错过报警时间,交警部门不会出具行政文书,认定工伤也就失去了依据。若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律师,相信他们能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工伤认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认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