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有哪些
工伤一至四级伤残待遇主要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2.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一至四级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一至四级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档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各地有差异,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工伤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标准是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伤残津贴待遇: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除了明确工伤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有哪些,实际中还有几个常被忽略的关键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待遇的领取形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次性发放,伤残津贴需按月领取,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后续医疗保障,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仍可按规定报销,若需配置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三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待遇需由单位全额支付,维权时需保留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您对待遇的具体核算标准、领取流程或单位拒付的维权途径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逐一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