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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工伤死亡单位赔偿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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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884人看过
导读:60岁以上人员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认定工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相应标准,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侵权因素确定。
60岁以上工伤死亡单位赔偿标准是啥

一、60岁以上工伤死亡单位赔偿标准是啥

60岁以上人员与单位一般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认定为工伤,但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因素确定。

二、60岁以上工伤十级怎么赔偿的

60岁以上人员一般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多为劳务关系,不认定为工伤,但可按人身损害赔偿。十级伤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此外还有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若该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按工伤赔偿,十级伤残赔偿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三、60岁以上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唯一住房

60岁以上老人的唯一住房,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强制执行。若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或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可以执行其唯一住房。法院执行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并非因被执行人年龄达60岁就绝对不执行唯一住房,而是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当探讨60岁以上工伤死亡单位赔偿标准是什么时,要知道这一标准并非单一固定数值。它涉及丧葬补助金,一般为一定月数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此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你对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吗?若有不解之处,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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