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自己垫付的费用找谁报销
工伤认定后,自己垫付的费用报销途径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2.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符合规定的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你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报销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按上述规定处理,准备好相关票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办理报销。
二、工伤认定后的营养费怎么出
工伤认定后,营养费通常按以下情况处理:
在工伤保险待遇中,一般不单独列支营养费。但如果工伤职工确实因工伤导致身体较为虚弱,需要补充营养辅助恢复,在劳动能力鉴定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认工伤职工需要营养支持的,可适当考虑营养费。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其中就可能包含经确认的营养费。
具体而言,需由工伤职工先向医疗机构咨询并获取需要营养费的诊断证明,然后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提交该证明供专家审核判断。若被认定需要营养费,再依据责任主体确定支付方式,有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单位协助申请),无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三、工伤认定后一年内未鉴定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后一年内未鉴定,工伤依然是成立的。工伤认定是对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性质的确认,一旦认定为工伤,就确定了该事故属于工伤范畴。
而工伤鉴定主要是对劳动能力的等级评定。在工伤认定后,职工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赔偿标准等。虽然未在一年内鉴定,但并不影响工伤的事实认定。只是可能会因鉴定时间拖延,导致赔偿相关事宜不能及时确定。比如停工留薪期等相关待遇,若能及时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会更有利于准确核算赔偿金额。所以,工伤认定后一年内未鉴定,工伤本身是存在的,后续应尽快安排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工伤认定后,自己垫付的费用该找谁报销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通常,单位会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报销责任。若单位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后单位再与基金结算。要是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就得由单位自行承担报销费用。此外,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也需提前了解清楚,避免耽误时间。如果您对工伤认定后垫付费用的报销细节、找错报销主体后的补救措施等还有疑问,别发愁,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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