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是多少个工作日完成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此外,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认定是几个月内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一般单位申请是30日内,特殊可延长;职工等自行申请是1年内。
三、工伤认定是不是社保局说了算
工伤认定并非社保局单方面决定。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社保局受理后,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一般需审核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证据。
调查过程中,可能会询问相关证人、查看现场等。只有在全面、准确认定事实基础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综合考量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最终做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是一个严谨、综合判断的过程,并非社保局一家说了算。
工伤认定的工作日时长并非固定不变,它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若工伤情况简单、材料齐全,认定流程通常较快。但要是涉及复杂情况或材料不齐,就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而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你是否对工伤认定工作日时长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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