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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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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6 · 1278人看过
导读:死亡不在工伤鉴定等级标准范围内,工伤鉴定针对因工伤残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一至十级,职工因工死亡不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补偿,包括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的丧葬补助金、按比例给特定亲属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建议企业为职工参保,亲属及时按规申请补偿。
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一、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1.死亡不在工伤鉴定等级标准范围内,工伤鉴定等级是针对因工伤残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一至十级。职工因工死亡情况特殊,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对于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相关补偿。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给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建议企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职工亲属在遭遇因工死亡情况时,及时了解政策,按规定申请补偿。

二、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因工死亡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鉴定中死亡情况的评定规则是怎样的

在工伤鉴定中,死亡情况评定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死亡;患职业病死亡;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宣告死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死亡。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申请。

当探讨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时,其实还关联着一系列后续问题。死亡若被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能依法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而赔偿的具体标准、计算方式等都是需要深入了解的内容。另外,对于死亡工伤认定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也至关重要,只有准备充分、流程正确,才能顺利完成认定。如果你对死亡工伤认定等级标准、赔偿计算或者认定流程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你提供清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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