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过了20年以后还能再索赔吗
1.工伤索赔有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三年,从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起算。
2.超过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不受限。若工伤过20年超时效,一般难直接索赔。
3.但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如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时效可能重新计算。
4.仅从20年时间点看,大概率难索赔,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使时效延续的情形。
二、工伤超20年未认定,后续维权索赔可行吗
工伤超20年未认定,后续维权索赔难度极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同时,《民法典》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工伤认定时效和最长权利保护期限已过,一般不能再按正常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及获得赔偿。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可尝试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但最终能否得到支持,由法院判定。
三、工伤过20年已超时效还能获法律支持索赔吗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发生已过20年,通常已远超时效。
若当时未认定工伤且无特殊情况,很难通过常规的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获赔偿。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考量。若有证据证明未及时主张权利是因不可抗力、用人单位阻挠等正当理由,法院可能酌情考虑。但20年在法律上是最长权利保护期限,若无特殊情况,法律通常不再提供强制保护。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看是否有补救办法。
当探讨工伤过了20年以后还能否再索赔时,我们要清楚,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一年,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会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比如在这20年中,是否有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等情况。而且,即便超过了通常时效,若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赔偿。另外,不同地区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和司法实践也有所差异。如果您对工伤过了20年索赔相关事宜还有疑问,比如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不同地区政策差异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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