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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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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9 · 1236人看过
导读:对于“一房二卖”的现象,其是否必然构成诈骗罪值得探讨,这需要具体分析购房者是否涉及到虚假陈述、欺诈性的交易行为以及盗用他人财产等情况。在特定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鉴于该举动有欺骗性地获得财产的违法意图,当事人可能会因从事违规操作而触犯合同诈骗罪。
起诉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怎么做

一、一房二卖是否诈骗罪

对于“一房二卖”的现象,其是否必然构成诈骗罪值得探讨,这需要具体分析购房者是否涉及到虚假陈述、欺诈性的交易行为以及盗用他人财产等情况。

在特定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鉴于该举动有欺骗性地获得财产的违法意图,当事人可能会因从事违规操作而触犯合同诈骗罪

假如经过严格审查后被正式判定为合同诈骗罪,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在没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明确解除之前,将已被纳入合同标的物的房产再次出售给他人的,将面临警告处分,要求他们限期纠正错误,同时还须承受最高达20,000人民币至30,000人民币之间的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刑事责任,必须依法予以追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二、一房二卖是什么诈骗

“一房二卖”属于一般民事纠纷还是合同诈骗犯罪,主要从两方面考虑:

一是卖房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和动机。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并无非法占有他人房款的意图,应当承担民事违约责任

相反,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打算交房,使对方履行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房款,其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是客观上是否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这一形式,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作为合同违约的民事纠纷,往往是当事人具有履约能力,产生纠纷后能够全额返还购房款,或主动、积极与购房人协商退还相应房款。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一房二卖”,在表现形式上则是行为人在收取房款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拒不退款,或携款逃匿,或用于挥霍等致使房款无法返还。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关键涉及主客观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就“一房二卖”而言,由于行为人在卖房过程中必然要隐瞒房子已经被卖或者被抵押的事实,因而具有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因此其行为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一房二卖”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是否诈骗罪”,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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