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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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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23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认定工伤后怎么补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认定工伤后怎么补偿

认定工伤后,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获得以下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认定工伤后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认定工伤后怎么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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