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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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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4782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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