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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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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072人看过
导读: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有争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写的很清楚,当事人应该以通知书中告知的时间为准。根据规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除了标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期限之外,还应该写清楚不认定为工伤的相关依据。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一、不服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该以通知书中标注的时间为准,根据规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综上所述,如果最终的认定结论不属于工伤事故,员工对于这样的认定结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实属于工伤事故,否则第2次认定的结论跟第1次有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如果不是工伤事故,员工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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