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
熊珂律师从事法律工作接近10年,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公司综合类业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 现为湖北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调解员,为数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过实务文章并接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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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性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孕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加班或夜班;企业不得因怀孕降低工资、解雇或解除劳动协议。其他权益亦有规定。

中国法律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有特别规定,包括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风险和不适合女性的工作,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要求,如避免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

2024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变革:禁从事高危、强体力工作,经期禁高空、低温作业,孕期禁三级体力劳动,7个月以上禁加班,享90天休息。哺乳期禁三级体力劳动和禁用职业,禁加班。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安全。具体变革细节待官方发布。

女性员工在特殊保护环境下的情况包括:禁止参与高危矿山井下作业和有害身心健康的工种;生理期内不得安排高处、低温或冷水作业及第三类体力劳动;孕妇不得从事第三类体力劳动及冲突工作,并禁止延长工时和夜班;产假不少于九十天以保障休息和恢复;哺乳期女性禁止从事第三类体力劳动及不适合的岗位,工作时间和夜班也受限。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怎样的特别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