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徐玲律师,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科班出身,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怀揣强烈的正义感与责任心,坚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业原则,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凭借优质的服务水准多次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好评。 徐玲律师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专业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核心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民商事案件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梳理疑难法律关系,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代表性案例包括: 1、成功代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委托人张某某追回拖欠货款百余万元; 2、妥善处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助力劳动者李某某等维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 3、高效化解复杂婚姻家事纠纷,为当事人吴某某妥善解决离婚后财产纠纷及拆迁利益分割,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 徐玲律师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诚信”的服务理念,注重倾听当事人诉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无论是案件前期的风险评估、证据梳理,还是诉讼过程中的庭审辩护、协商调解,她都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全程跟进,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未来,徐玲律师将继续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不断提升专业素养,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律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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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当公司调动岗位而员工拒绝并因此离职时,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享有赔偿权益。但如果员工因雇主强制调岗而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雇主应支付经济赔偿。若雇主以员工拒绝调岗为由非法解雇,则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部门解散及转岗安排未能达成共识,雇主可在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水后解除劳动关系。但根据法律,雇主应赔偿员工因解雇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按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每年增加一个月薪水计算。

不同意转岗而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相应的赔偿。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不同意转岗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代通知金,因为原来的工作岗位被取消,这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候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但是公司跟职工协商以后职工也不同意转岗的,这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