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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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再就业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和享受相关待遇。但是,如果他们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包含工伤条款的劳务合同,就可以根据合同来处理。如果雇主有过错导致了伤害,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民事伤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退休人员再就业时遭遇工伤,往往难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认定和待遇。但是,如果签订了劳务合同,就可以依据合同进行处理。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当处理导致受伤,退休人员可以进行索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追讨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退休后重新投入职场获得的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其不再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定工作者,所得被视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酬。纳税人需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等义务。基础养老金免税,但非基础养老金仍需缴税。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人士了解具体税率和缴纳方式。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却重新任职的雇员,他们因此获得的薪酬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相应法规征收个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退休工资并不作为计税的一部分。这样的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考虑到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需求。

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传统劳动关系,因此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但工作中若遭遇意外伤害,他们有权向雇主提出人身权益受损的赔偿请求,依据民法规定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