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劳动的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此期间工资呢
律师解析: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被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因传染病被隔离等)无法到岗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根据
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由于劳动者未参与劳动,则不享有此期间的
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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