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失业保险中断后再缴纳的,还能累计。如果在不同地区,
劳动者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才可以累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