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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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签约日期迟于任职日期且时间跨度不超过一个月的情况,应尽早予以纠正,并补办相关手续;若时间超过一个月,则劳动者有权诉求获得两倍的薪酬补偿。在用工环节上,用人单位需自雇佣之日起超出一个月又未满一年期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天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维权,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如果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企业对未签聘用合同的雇员有明确告知义务,若逾一月未签,可终止劳动关系,无需经济补偿。如在雇佣初期一至十二个月间未能签订合同,企业需支付双倍工资,自第二个月起算,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工资基数为应得薪资。

在中国劳动法规中,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无法胜任岗位、严重违规、造成经济损失、兼职严重影响工作、劳动合同因违法无效或犯罪被追究责任等情况下,雇主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未经正当理由解雇将构成违法,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