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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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谨判断双重劳动关系,需考虑:劳动者在维持与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是否在不干扰原工作的情况下,利用闲暇时间在另一家或多家单位兼职;是否未完成离职手续即被新单位聘用;是否在下岗、工伤、病休等情况下,虽找到新工作但档案关系及社保费用仍由原单位负责。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契约。无论书面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每一份关系都应满足劳动法律定义。按劳动法,劳动者通常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其他单位无法为其建立双重人事档案或重复缴纳社保。我国《劳动合同法》也遵循此规则。

要严谨判断双重劳动关系,需考虑:劳动者在维持与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是否在不干扰原工作的情况下,利用闲暇时间在另一家或多家单位兼职;是否未完成离职手续即被新单位聘用;是否在下岗、工伤、病休等情况下,虽找到新工作但档案关系及社保费用仍由原单位负责。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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