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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90人
律师解析:
员工与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情况如下:
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无补偿,但公司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问题时,员工解约可获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主动解约,若属经济性裁员、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需支付补偿。
不过员工严重违规,公司解约无需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则认为小朱是主动辞职,不应给予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无补偿。但存在公司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员工解除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小朱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若情况属实,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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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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