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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被开除怎么赔偿

时间:2025.07.27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若单位能证明员工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如业绩不达标,按《劳动合同法》,无需支付赔偿
2.若单位无正当理由开除,属违法解除
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试用期三个月违法开除,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工资解除合同前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算。
3.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进入一家公司,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快结束时,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开除。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业绩虽未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已尽力且有明显进步,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开除。小朱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权。

案情分析:

1、若公司能证明小朱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业绩未达岗位要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无需支付赔偿。
2、若公司无法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其开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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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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