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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时间:2025.07.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09人
律师解析:
1.看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
2.查合同形式。
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能口头约定。
3.核实工资支付。
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案情回顾:

小许入职一家企业担任兼职工作,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许认为自己与企业建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应按相关规定获取报酬及权益。但企业却称小许工作时长和方式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标准,双方就劳动关系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判断小许与企业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需依据其实际工作时长和计酬方式等因素。
2、若小许能证明自己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标准,且企业以小时计酬,则可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企业应按相应规定保障小许权益;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标准,则不能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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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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