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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时间:2025.07.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09人
律师解析:
1.看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
2.查合同形式。
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能口头约定。
3.核实工资支付。
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案情回顾:

小许入职一家企业担任兼职工作,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许认为自己与企业建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应按相关规定获取报酬及权益。但企业却称小许工作时长和方式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标准,双方就劳动关系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判断小许与企业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需依据其实际工作时长和计酬方式等因素。
2、若小许能证明自己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标准,且企业以小时计酬,则可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企业应按相应规定保障小许权益;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标准,则不能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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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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