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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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向雇主提出以下请求并获得经济赔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款项:首先,对于经济赔偿方面,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周年即向其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在六个月内未能满一周岁者,则参照一个月进行计算;而在六个月以内的,则以半个月为基准)。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劳动者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的一年之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此外,劳动者有权依据这一诉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仍然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期补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两倍的工资,但是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

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者也能获经济赔偿。法律规定:企业未在雇用1-12个月期间签订书面合同的,需按月支付两倍工资;对违反规定,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签日起每月支付双倍薪酬。

如果员工在未签署劳务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公司往往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员工单方面提出离职,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由于未签订合同,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反映情况。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建议公司和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及时签署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