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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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雇主承担。即便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长达两到三个月,且劳动关系未终止,雇主仍需支付社保费用,但仅限于企业应缴部分。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在员工请假期间应按规定比例分担社保缴费。员工请事假超出一周,企业仍需缴纳其应承担的社保费用。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工资扣除则根据请假类型决定,如病假有相应待遇,事假则可能扣除当天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员工患病或受伤治疗期间,公司应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济款,款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其百分之八十。第74条强调,因企业调整造成剩余劳动力、长期休假、长期生病请假、借调或带薪学习的员工,其社会保险费用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纳时间计入个人缴费年限。

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金缴纳说明: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医疗保险单位缴8%,个人缴2%;工伤保险单位缴0.8%,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缴1%,个人不缴。共同分担,确保全面保障。

关于具体数额,没有固定标准,需综合考虑缴费基数和地区生活水平。公务员工资中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退休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10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和住房公积金(单位8%,个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