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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5.07.0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65人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如因个人职业规划主动离职,单位无需支付。
劳动者有严重过错被辞退,像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也无需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维持原合同约定条件与小朱续订合同,但小朱因个人职业规划,打算去其他城市发展,拒绝了续订。此外,员工小胡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将其辞退。小朱和小胡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依据《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公司无需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金。
2、对于小胡,因其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属于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被辞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无需向小胡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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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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