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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抚养费

陈** 新疆-石河子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08 13:34:01 424人阅读

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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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自愿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用,只要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就不用支付抚养费。在此情况下,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意愿,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当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实在无力按原约定数额支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抚养能力时,给付方无需支付。此时给付方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院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等。
(三)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法支付抚养费,可暂时不支付。不过恢复人身自由且有经济来源后,要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四)直接抚养孩子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可适当减少或免除。需保留好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费用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5-12-08 18: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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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一般不用支付抚养费:
双方协商好,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愿承担全部费用,且不损害孩子权益。
支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没经济来源,无力按原约定支付,而抚养方有能力抚养。
支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劳动教养,没经济能力支付,恢复自由有收入后仍需按约定支付。
直接抚养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原支付义务可酌情减免。

2025-12-08 17: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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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在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权益、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直接抚养方再婚且继父或继母愿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四种情形下,通常无需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从法律层面来看,抚养费的支付旨在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自愿承担全部费用且不损害子女权益时,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给付方因自身健康或劳动能力问题,无经济来源且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时,若强制要求给付不合理。给付方因违法犯罪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是客观情况导致。而直接抚养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可减轻原给付方的负担。若遇到抚养费支付相关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8 15:1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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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一些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协商且不损害子女权益、给付方无经济能力、因违法犯罪失去经济能力以及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费用时,可无需或酌情减少抚养费支付。
1.若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自愿承担全部费用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可按约定执行。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保障子女权益。
2.给付方因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直接抚养方有能力的,可不再支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院诊断书、劳动能力鉴定等。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失去经济能力时,暂时无需支付,但恢复自由有经济来源后应继续履行义务。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和监督。
4.直接抚养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费用的,原有给付义务可酌情减少或免除。各方应签订协议,明确费用分担。

2025-12-08 14:4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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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若直接抚养方自愿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用,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符合规定,无需支付抚养费。
(2)给付方若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抚养,基于实际情况,可不再支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但恢复自由有经济来源后仍需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保障子女权益。
(4)直接抚养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原给付义务可酌情减少或免除,不过需注意要符合子女利益。

提醒:在涉及抚养费减免问题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以免后续产生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14:22:4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法律只能强制执行有能力支付但是拒不支付的情况。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判决。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2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抚养费义务与探视权相互,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小孩,除非其探视会危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否则该权利不应被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判决。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2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一般来说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有约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判决书中有明确的判决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而无力给付的,建议直接跟夫妻另一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分期给付、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或者其他的给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让对方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了。不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卖房。抚养费的时间: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生活为止。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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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3 17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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