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临时工在
劳动法里多是
非全日制用工或
劳务派遣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务派遣工
被辞退,若因用人单位原因退回,派遣单位重新派遣维持或提高条件,
劳动者不同意,派遣单位要支付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
3.若派遣单位
违法解除,需
双倍赔偿。
具体情况要结合
证据和事实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临时工,与某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起初小朱以为自己是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突然通知要辞退他。小朱认为单位应给予
经济补偿,而单位则认为若小朱是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支付补偿;若小朱是劳务派遣工,需看具体情况。双方就小朱的用工形式以及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确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小朱属于劳务派遣工,要根据辞退原因判定。若因用人单位原因退回,且
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小朱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需双倍支付
赔偿金。具体情况要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事实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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