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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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当地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