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上班受伤属
工伤的,有
工资赔偿。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停工治疗,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4.单位不支付,职工可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单位承诺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但小朱停工两个月后,单位却以资金紧张为由停发工资。
小朱认为自己属于工伤,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资,而单位则称要等资金缓解后再补发。
小朱多次与单位协商无果,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小朱在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情形,单位应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
2、若单位不支付工资,小朱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同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相关部门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小朱将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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