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2.目前已过两个月,单位申报超期,但职工本人、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可自行或让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申报。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职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
单位本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单位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小朱与单位就工伤认定申报及费用问题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已过申报时间,不愿承担责任,小朱则认为单位应负责。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虽然单位申报时间已过,但职工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小朱可自行或让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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