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上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
工资按
停工留薪期规定算。
此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原工资福利指正常出勤
月工资,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等,不含
加班工资。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情况特殊经鉴定可延长,不过延长不超12个月。
4.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向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并希望按
工伤待遇发放工资。
单位同意认定工伤,但在工资计算上与小朱产生争议。
单位认为应按
基本工资发放,不包含奖金和津贴;小朱则认为应按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包含奖金和津贴。
此外,小朱伤情较重,希望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对此也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所以小朱主张包含奖金和津贴是合理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小朱若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需经相关部门确认,而不是单位直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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