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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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按照法规签劳动合同,通常来说,两倍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两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没按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正式书面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而加班工资则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为完成额外任务付出努力,应得的合理报酬。

工资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包含加班费的金额1、每日薪酬计算公式:每日薪酬=当月薪酬总额÷21.75(适用于存在缺勤或工作不满一整月等特殊情况的薪酬核算);2、每小时薪酬计算公式:每小时薪酬=当月薪酬总额÷(21.75×8);3、节假日加班费用计算方式如下:(1)在节假日加班时,将获得三倍薪酬(即当月薪酬总额÷21.75×300%);而在公休日加班则可享受双倍薪酬(即当月薪酬总额÷21.75×200%);(2)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通常情况下,前三天(即除夕、春节和初二)属于法定节假日,应领取三倍薪酬,每日加班费用为(当月薪酬总额÷21.75×300%);而后四天(即初三至初六)则为双休日调整休息时间,应领取双倍薪酬,每日加班费用为(当月薪酬总额÷21.75×200%)。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应依据劳动者所受之伤的程度进行核算。

加班费基准以基本工资计算的合法性依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其加班费用,然而这些费用的核定标准是按照雇员自己的基础工资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就是参照每个员工的基本薪资来确定。具体来说,如果在工作时间内被要求加班的话,那么应得的加班费将基于其当月实际总体收入除以按照国家法规所规定的21.75个工作天数再除以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后得出的数字,再乘以实际加班时间及相应的倍数之积进行计算。

离职时,赔偿工资通常不包括加班工资。这主要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平均工资来算。但加班工资是给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外劳动的报酬,两者性质不同。算离职的经济赔偿金额时,一般是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