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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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无故解雇劳动者、未提供法定保障或条件、欠薪、未缴社保、规章违法侵害权益、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不平等合同等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合同并寻求相应赔偿。这些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欺诈、威胁、强迫等不当手段。

如果雇主存在严重违规解雇或合同终止的情况,比如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欠薪、社保违规、纪律管理违法侵权、欺诈胁迫签约及解雇违法等,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双倍赔偿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违规行为都会导致双倍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如果雇佣方违法解除或使劳动合同失效,而劳动者不愿续履或合同因故无法继续,雇佣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雇佣方需要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遭遇不公解雇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有法可依,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无故擅自解除、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欠薪、未缴社保、规章违法侵害权益,或使用欺诈、威胁等手段使合同无效,那么员工是有权解除合同并维护自身权益的。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擅自解除合同、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欠薪、未缴社保、规章违法侵害权益,以及以欺诈、威胁等手段使合同无效。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

在缺少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应享有双倍赔偿金的权益: 一是雇主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二是员工未接受离岗前职业病检查或疑似职业病者在诊断观察期间;三是员工患职业病或经评定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四是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受损,处于法定医疗期内;五是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或哺乳期间;六是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 在这些情况下,雇主需按2倍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