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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破产下家接手员工怎么办

时间:2025.05.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当医院破产且有下家接手时,员工权益按以下方式处理:
1.经济补偿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医院破产会致使劳动合同终止
原医院需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若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下家留用员工情况:
如果下家接手后愿意继续留用员工,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员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3.员工不愿留用情况:
若员工不愿意与下家建立劳动关系,原医院依旧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4.下家不接收员工情况:
倘若下家不接收员工,原医院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需密切关注自身权益保障。
若医院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小丽等是某医院员工。该医院因经营不善破产,被另一家医院接手。接手医院表示愿意留用部分员工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小胡同意留用,而小丽不愿意与接手医院建立劳动关系。原医院认为小丽主动放弃留用机会,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小丽则认为原医院破产,自己应获得相应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劳动合同法》,医院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原医院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下家接手后员工不愿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原医院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原医院应向小丽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支付,小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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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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