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电子厂工作20天应获报酬:
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在电子厂工作20天是应该拿到相应
工资的。
我国法律对
劳动者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表明,工资需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
3.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资支付:
即便劳动者与电子厂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电子厂就必须支付劳动者工作20天对应的工资。
4.维权途径:
若电子厂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厂方友好协商,沟通工资支付事宜。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专业部门介入处理。
此外,还能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了20天,工作结束后,电子厂以小何工作时间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小何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厂方理应支付相应报酬,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小何工作20天付出了劳动,电子厂应支付工资。
2、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电子厂也有义务支付小何工作20天对应的劳动报酬。若协商不成,小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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