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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干了20年辞工有补偿金吗

冯** 陕西-榆林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1.28 14:29:25 393人阅读

在工厂干了20年辞工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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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主动辞职时,一般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像基于个人职业发展、家庭等自身原因主动离职的情形就属于此类。
(2)若员工是被迫辞职,且存在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工作20年的员工,若符合被迫辞职法定情形,经济补偿金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提醒:
若涉及辞职补偿问题,需准确判断辞职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28 19: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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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主动辞职,如因个人职业发展、家庭原因等主动离职,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被迫辞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社保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工作20年的员工,若符合被迫辞职法定情形,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5-01-28 19:2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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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工辞职时补偿金的有无要视情况而定。若员工主动离职,像因个人职业规划、家庭因素等原因主动辞职的,通常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2. 要是存在法定情形导致员工被迫辞职,比如单位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足额发工资、没依法缴社保等,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工作20年的,若符合被迫辞职情形,补偿金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025-01-28 18:2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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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基于个人职业发展、家庭等自身原因主动离职。

1. 被迫辞职有补偿:若存在法定情形导致员工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2. 补偿计算标准:对于工作20年的员工,若符合法定被迫辞职情形,经济补偿金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员工在辞职前了解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被迫辞职情形,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产生劳动纠纷。

2025-01-28 16:4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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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主动辞职时,一般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因法定情形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20年符合法定被迫辞职情形的,按相应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基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如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原因等,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当出现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法定情形,员工被迫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工作20年的员工,若符合法定被迫辞职情形,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你对经济补偿金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8 15:36:53 回复

未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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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在工厂干了十年辞职有没有补偿?

    专业解答如果属于自愿辞职是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或者不交、少交社保的情况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唯一的自愿辞职会有补偿的情况。

    2024.08.07 201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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