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1至4级
伤残:
员工因
工伤被鉴定为此等级,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岗位。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会按月发
伤残津贴。
2.5至6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伤残津贴。
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7至10级伤残: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员工提出
解除合同,补偿同5至6级情况。
具体补偿按当地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5级伤残。公司认为应保留劳动关系,按月给小朱发伤残津贴。但小朱希望
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补偿去调养身体。双方就补偿方式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公司倾向于按月发津贴。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5至6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月发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小朱作为工伤职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一次性补偿,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需依照当地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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