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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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仲裁法之明确规定,当涉事双方协商选择以仲裁的形式来解决纷争时,必须以彼此之间真诚自愿为基础,且须双方共同签署仲裁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若其中任何一方未曾参与签订仲裁协议,那么,在其不合理的申请仲裁时,仲裁机构将无权加以处理。反之,若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了仲裁协议,尽管如此,只要其中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同样不具备审理权限的,除非该仲裁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无效性。

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劳务纠纷后,一般会先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减轻司法压力。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老板拖欠工资并打了欠条,这时劳动者就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度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通常,发生劳动争议后,先仲裁后诉讼是一般流程,由专业机构仲裁来快速、简洁地处理纠纷。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能证明雇主确实拖欠工资,而且争议比较简单,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用经过仲裁这一环节。

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先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必经程序。仲裁过程很严格,有法律规定。仲裁的目的是通过简单快捷的方式先解决一部分争议,同时保证处理的专业性和效率,给劳动者和单位一个更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

通常情况下,要是出现劳动争议,先去仲裁解决是比较好的。仲裁比较高效便捷,能处理大多数问题,也能减轻当事人的压力。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雇主违法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可以不用经过仲裁这一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