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通常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进行,目的是让劳动者及时维权,也方便部门调查。
2.用人单位申请,需在上述时间起30日内提出。
特殊情况经
社保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3.超过1年申请,可能不被受理,劳动者难通过
工伤认定维权。
但有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通过
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工人,在工作时受伤。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小朱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因自身疏忽,也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小朱意识到要申请工伤认定时,已超过1年期限,社保部门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拒绝受理,小朱认为应保障其权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所在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劳动者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导致超过申请期限面临不被受理的情况。
2、虽然小朱超过申请期限可能不被受理工伤认定,但如果小朱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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