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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岗位和合同不符以哪个为准

时间:2025.04.2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89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岗位约定的法律效力
通常来说,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实际岗位与合同不符的情况
然而,要是实际工作岗位和合同约定不一致,并且双方按照新的工作岗位实际履行了一段时间,期间都没有提出异议,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变更,此时会以实际履行的岗位为准。
劳动者维护权益的途径
如果劳动者能够拿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安排的实际工作岗位和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岗位不一样,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来的岗位,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岗位的处理
用人单位要是擅自变更工作岗位,这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要是因此产生了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机构会全面审查各种相关证据,判定究竟应以哪个岗位为准,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行政专员。工作半年后,公司未经小朱同意,将其调至销售岗位。小朱虽不满,但继续在销售岗位工作了三个月。之后小朱觉得销售工作压力大,想回到原岗位,公司却以其已适应新岗位为由拒绝。小朱认为公司擅自变更岗位违约,要求恢复原岗位,双方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具有法律效力,该公司未经小朱同意擅自变更岗位属违约行为。
2、但小朱在新岗位工作三个月未提异议,可能被认定为对合同的变更。若小朱能证明公司安排的岗位与合同不符,可要求恢复原岗位或获补偿。双方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会综合审查证据判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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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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