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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需区分商品房和其他标的物。
2.若为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约定价格结算,买家不能解除合同;超出3%,买家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付息。若继续履行,面积大,3%内买家补差价,超出部分卖家承担;面积小,3%内卖家退款付息,超出部分双倍返还。
3.若为其他标的物,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2025-12-05 09: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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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商品房和其他标的物处理方式不同。商品房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是否超3%有不同处理;其他标的物按合同约定,无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对于商品房,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因面积差异解除合同。若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并获退款及利息的权利。若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以内部分买受人补款,超出部分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部分退款及利息,超出部分双倍退款。对于其他标的物,首先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未作规定,双方可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遇到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08: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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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处理需区分商品房和其他标的物。对于商品房,有明确的法定处理规则;对于其他标的物,遵循约定优先原则。
2.商品房处理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因该误差解除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3.其他标的物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2025-12-05 06:4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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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时,需区分标的物类型。对于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因该误差解除合同。
(2)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3)对于其他标的物,按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提醒:遇到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情况,不同标的物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以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5-12-05 06:3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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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商品房,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不能因面积问题解除合同;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二)如果是其他标的物,先看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25-12-05 05:42: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