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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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后的解约流程根据相关法规和流程,当三方协议需要解除时可参考以下步骤:首先,应由学生本人务必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深入的沟通,借此寻求其对解约事宜的谅解及支持。其次,在得到用人单位同意后,用人单位将出具正式的解约函作为书面证明,从而完成解约过程。此外,学生还可选择在用人单位留存的那份协议上明确标注协议已经解除,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这样同样能够达到解约的效果。

员工离职是职场常见现象,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发出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满30日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离职时需进行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若在校生未获得解约函的明确许可,则不能签署新的三方就业协议。他们需与原始聘用单位协商解除旧协议后,方可与第二家单位洽谈签约。取得解约函后,毕业生可携带新单位的接收函,前往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重新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这一流程确保了学生在就业选择上的合规性和灵活性,同时维护了各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 第四十条则规定,在劳动者因病或非工伤无法恢复原有劳动力、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适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达成一致等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费用后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三方合同后,请尽快更正和调出个人档案材料。您有权索回三方协议原件,并要求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合约确认函。若协议无违约金额,则无需赔偿。请主动与公司沟通商议解决方案。若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伍千元。支付后,可回原学校协助办理更改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