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
劳动纠纷时,通常不能直接上诉到高级人
民法院。
劳动纠纷遵循一裁两审制。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劳动纠纷发生后,需先进行劳动
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它能对
纠纷进行初步的审理和裁决。
第二步,如果
当事人对
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基层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
一审判决。
第三步,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仍不满意,可在规定的
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就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中级法院进行
二审。
高级人民法院主要
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
一审民事案件。
一般的劳动
纠纷案件,通常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只有在该劳动纠纷案件在本辖区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等特殊情况下,才可能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
所以,劳动纠纷一般要先经过基层法院一审,再到中级法院二审,而不是直接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他未经过劳动仲裁,也未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便直接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小朱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侵害,应该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而法院方面认为劳动纠纷有其正常的处理流程,不应直接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分析:1、劳动纠纷通常实行一裁两审制,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基层人民
法院起诉,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小朱未按此流程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等,劳动纠纷案件一般不在其管辖范围内,除非有极其重大影响等特殊情况,本案显然不属于此类,故小朱的上诉不应被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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