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定
劳动关系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1.书面
劳动合同:
这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
证据。
若有书面合同,劳动关系基本可以确定。
2.其他凭证:
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审查其他凭证。
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它们能体现用人单位给
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情况;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考勤记录,可反映劳动者的出勤工作状况;
同事的
证人证言,同事能证明劳动者日常的工作情况。
3.实际劳动情况:
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监督。
同时,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适用,而且劳动者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些都能帮助认定劳动关系。
若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向劳动
仲裁委
申请仲裁。
仲裁委将综合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事实,按照上述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数月,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朱离职时,公司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小朱拿出工资条、工作证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并获得报酬。但公司称这些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劳动关系首先看有无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小朱没有书面合同,则需审查其他凭证,小朱提供的工资条、工作证符合可用于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范畴。
2、小朱实际为公司劳动,接受公司管理监督,且获得报酬,这些情况利于认定劳动关系。仲裁委将综合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来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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