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判断是否违反
竞业限制协议,关键看有无以下行为:
劳动者在限制期限内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
例如,在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前往同行业竞争企业工作。
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虽未直接在竞争单位任职,但通过间接方式为竞争单位谋取利益,像提供技术咨询、客户资源等。
2.若劳动者有上述情况之一,就可能构成对竞业限制协议的违反。
原单位有权依据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有支付
违约金等。
3.需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应合法有效,且用人单位要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协议效力可能受影响。
案情回顾:小许曾与A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到期前,A公司发现小许虽未直接到竞争单位任职,却向竞争企业B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其谋取利益。A公司认为小许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小许则称A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协议应无效。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关键看劳动者有无在限制期限内到竞争单位任职、自行经营竞争业务或间接为竞争单位谋利等行为。小许向竞争企业B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符合间接为竞争单位谋取利益的情况。
2、若劳动者有上述违约情况,原单位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竞业限制协议应合法有效且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协议效力可能受影响。本案需审查A公司是否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来判定协议效力及小许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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