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相互打架致使一方腰椎骨折,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二)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手段,对他人实施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三)在此种情形下,重点在于判断伤害行为是否具备持续性、经常性,以及是否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故意暴力侵害。
(四)倘若一方出于恶意且无故对另一方施加暴力,进而导致腰椎骨折,那么这种行为可被认定为家暴。
(五)当遭遇此类情况时,受害者应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均可作为家暴的证据。
(六)与此同时,就医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等同样是关键证据。
(七)凭借这些证据,受害者在离婚诉讼中能够主张损害赔偿,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保障自身的安全。
(八)法律为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提供了相应的保护途径,使其在面对家暴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处,维护家庭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2025-04-18 08:4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