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派遣员工能够
辞职。
2.从法律层面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分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
劳动者。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3.通常状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单位,便可
解除劳动合同。
若处于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就行。
这是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
单方解除权。
4.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5.解除劳动合同时,需留意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像进行工作交接、开具
离职证明等,以此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
法律纠纷。
比如,工作交接要确保各项任务清晰交接给接手人员,离职证明应包含准确的工作起止时间、岗位等关键信息。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用工单位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想辞职。小朱认为自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就能
解除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却称需满足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才能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层面看,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小朱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通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
2、若用人单位无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法定过错情形,小朱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就能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不应额外设条件。解除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开具离职证明等手续,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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