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女工未婚先孕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雇。
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
工资,也不得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
2.不过,要是女工未婚先孕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单位可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解除劳动合同。
但单位得证明该规章制度已向
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且内容合法、合理。
比如,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在
试用期内有严重违纪行为可
解除合同,而未婚先孕女工在试用期内多次无故
旷工,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就属于这种情况。
3.总体来说,多数情况下未婚先孕女工受法律保护,单位不得随意解雇。
但一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既保障了女工权益,也确保用人单位在合法合规下维护自身正常用工秩序。
案情回顾:小丽是某公司员工,试用期内被查出未婚先孕。公司以其怀孕影响工作为由,决定解除与小丽的
劳动合同。小丽认为公司此举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因其未婚先孕就随意解雇。而公司则表示,小丽在试用期内多次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也不得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所以公司仅以小丽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合同不合法。
2、不过,若公司能证明其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已向小丽公示或告知,同时小丽在试用期内多次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定情形,公司则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小丽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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