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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5.03.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状况下,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每月5000元,工作内容等其他条件不变,续签时用人单位还是给5000元工资,劳动者却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签,那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
2.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原合同工资5000元,续签时降为4500元,工作时间等条件也有变动,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就需支付经济补偿。
3.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外,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工资等条件不变,劳动者却不同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就要支付补偿。
4.总之,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得看不续签合同的具体情形,要结合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实际状况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出续签。原合同工资为每月5000元,工作内容固定。此次公司提出续签时,将工资降为4500元,且工作时间延长。小朱认为公司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不同意续签,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续签是小朱个人意愿问题,不应支付补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本案中公司降低了工资标准并延长工作时间,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
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小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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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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