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工资计算有如下原则:
1.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2.按月计算时,要按
劳动者当月实际工作天数除以月计薪天数(一般是21.75天)确定日工资,再乘以
试用期工作天数。
3.若试用期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要纳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比如,劳动合同约定
月工资6000元,试用期2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6000×80%=4800元,也不得低于2000元。
若员工试用期工作45天,日工资为6000÷21.75≈276元,试用期工资就是276×45=12420元。
这样计算能
保证试用期工资合理,既符合规定,又能准确反映员工实际工作应得报酬,保障劳动者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6000元,试用期2个月,当地
最低工资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仅支付小许试用期工资3000元。小许认为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比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八成低,还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小许合同月工资6000元,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4800元且不低于2000元,公司支付3000元明显
违法。
2、按月计算工资时,用当月工作天数除以月计薪天数(一般21.75天)得出日工资,再乘以试用期工作天数。小许试用期工作45天,经计算日工资约276元,试用期工资应为12420元,公司应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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