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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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决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决定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具备强制执行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仲裁决定中的要求履行义务。

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不能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裁决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并且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同一个事实作出裁决之后,仲裁机构不再受理,不需要再次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能再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对于仲裁被撤销的情形,若是想要再次提出仲裁请求,在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提出之前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劳动仲裁裁决已经做出的撤销方式是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日起的6个月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撤销,在这个申请书当中要写清楚,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一种申请,也就是理由部分一定要写得非常充实。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的话,那么作为当事人是可以不予执行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而且还必须要经上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了之后才可以进行办理,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